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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托物言志的散文 《路灯》,200字左右......

来源:www.bjldf.com   时间:2022-12-17 09:45   点击:154  编辑:米裕   手机版

一、求托物言志的散文 《路灯》,200字左右......

我是一盏灯,是一盏孤独的路灯。

我站在城市里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看着四季的变迁,接受着四季的侵蚀。我不喜欢春天,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吵得我睡不了觉;我也不爱夏天,炙热的太阳似乎要把我蒸发掉;我最讨厌冬天,厚厚的积雪压得我抬不起头来。在风吹雨打中,我的身体慢慢残破了,眼睛也慢慢开始花了。

那是一个满天繁星的夏夜,一个深夜归家的女孩子却温暖了我年久失修的心。“妈,没事,这不是有那盏老路灯的么,我不怕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闪过,我的怨言与不满在这一瞬间通通消失,随之而来的是,幸福。原来,我的存在,一直是那么温暖的角色。虽然我再也不能挺立的的直直的了,也无法发出以前那种耀眼的光芒了,可是我觉得我很幸福。我突然好想春天的鸟儿,夏天的骄阳还有冬天的雪花,我想大声告诉他们,我有多么爱这个世界。

我是一盏灯,打我睁开眼,我就站在这,站了一辈子,也照了一辈子。

我是一盏灯,是一盏幸福的老灯。

二、门外的路灯600字作文

前方有各种未卜的危险。

有的人,有着极高的能力,在人生的天空中就像飞鸟一样轻盈。尽管他默默无闻,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纵使天空无痕迹门外的路灯默默无闻。

泰戈尔说过:“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走到脚下的都是路。尽管,有一些不会飞的斑鸠,但飞鸟早已飞过,我们缺乏人才,而那些“斑鸠”却太多太多了。在生活中,我们就要刻意去埋没自己的才华吗,在历史长河中遗臭万年,就像一个个举枪的猎人——无数美丽的生灵惨叫着倒在猎枪下……秦桧夫妇就是在无数人的谩骂度过的。

在二十一世纪,但我已经飞过。”天空就像人生,任你去闯?不,妒忌和好强在我们身边生长,有的人甚至在妒忌心理的驱使下,浊者自浊。在毒瘤丛生的社会里,稳住自己的跟脚,茁壮成长。纵使天空没有它的痕迹,但他早已站在人生的顶端。他,是最美乡村教师——朱银全老师的缩影。

但是,向他人伸出了毒手……

难道就因为这样,自己没有能力飞上天空,就想尽一切办法诋毁别人,他们大声诅咒着天空,眼神里却流露出渴望。他们中有一些残害了无数优秀的人才,我们要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一样——清者自清

三、文章体裁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历来对文学体裁的划分,因为依据的标准和原则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划分方式。文学体裁划分的原则有三个方面:第一看文学语言运用的特点;第二看艺术形象的塑造方式;第三看结构、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根据这些分类原则,文学史上对体裁的划分主要有三种方法。

1、 二分法

二分法是我国最早的分类法,也是“文学”与“文章”尚未分家时的一种粗略的分类方法。它是根据作品的语言是否押韵而把所有的文章分为韵文和散文两个大类。韵文指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诗、词、歌、赋、铭、诔等;散文是指没有固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神话、寓言、游记、小品、小说、论、表、奏、檄,以及历史、哲学、各种社会和人文科学的文章等。二分法也叫“文笔”之分。在魏晋以前,有韵的韵文作品叫“文”,无韵的散文作品叫“笔”。如刘勰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 [1] 那时的“文笔之辨”,也就是韵文与散文的区别。后来文学样式增多,“二分法”显得过于笼统,局限性较大,不能适应文学体裁发展的需要,人们不再使用这种分类方式。

2、三分法

三分法是欧洲文学史上流行的一种传统分类方法,它是根据作品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而将文学作品划分为三大类: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亚里斯多德的《诗学》第 3章中就有“三分法”的雏型。亚里斯多德之后的贺拉斯在《诗艺》中也是持三分法,再以后的德国黑格尔和俄国别林斯基都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

依据三分法,叙事文学指的是通过事件的描述来刻划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借以反映现实,表达作家思想感情的作品。抒情文学指的是作家通过抒发某种思想感情来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在这类作品中,作家直抒胸臆地表达对现实生活的爱憎情感,一般不太注重故事情节,篇幅也比较短小。戏剧类文学是指那些将人物安置在舞台上,认人物通过语言、行动的表演来再现生活和刻划性格的作品。亚里斯多德指出,叙事文学可以“象荷马那样,时而用叙述手法,时而叫人物出场”;抒情文学可以“始终不变,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戏剧文学则是“使摹仿者用动作来摹仿”。黑格尔指出叙事作品以叙事性语言“按照本来的客观形状去描述客观事物”;抒情作品以抒情性语言表现的“是主体(诗人)的内心世界,是观照和感受的心灵”;戏剧作品是兼用叙事性、抒情性语言,并与人物动作结合形成的戏剧性语言,客观展现角色的“内心生活”。别林斯基提出了“客观的、外在的诗”和“主观的、内在的诗”以及“生动而独立的第三类”的观点。

“三分法”根据作品塑造形象的方式来分类,抓住了文学体裁的内在特点,但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显得大而宽泛,不够具体。因为同是叙事作品,除小说以外,还包括属于诗歌体裁的叙事诗,属于散文体裁的叙事散文;同是抒情作品,除抒情诗以外,还包括抒情散文等。如果按照这种分类法,便会把讲求韵律、节奏的诗歌分为两类――抒情类和叙事类;同为散文的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也会被生硬地划归两类。这样做的结果,抒情诗和叙事诗、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的共同特点反而易于被忽视。

3、四分法

我国“五四”以后流行的是四分法。四分法是在长期沿用传统的二分法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的三分法而提出来的。四分法是根据文学作品在形象塑造、体制结构、语言运用和表现手法等方面的特点,把作品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四类。四分法的划分注意到了文学作品的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而且也注意到不同体裁在体制上的差异,同时也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正因为“四分法”定名具体,类属单一,容易掌握,所以成为我国的习惯分法。

文学是发展的,文学体裁也在不断发展。传统的分类方法已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文学现实。有人在四分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影视文学和说唱文学,但是还不够,现在又有了网络文学、摄影文学等新的文学体裁。所以我们应该从文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来了解文学体裁,而不必拘泥于某种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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